金管會與央行將聯手規範,各銀行房貸成數(Loan to value)及房貸貸款人的負債比(Loan to income)規範,如負債比將擬定合理的負債倍數,借款人洽板橋聯合避免銀行只看重擔保品(房子)價值,卻忽略借款人還款條件,銀行主管說,增訂負債比將可明確了解借款人的還款來源、償債能力,降低銀行授信風險。
金管會央行聯手規範

金管會昨邀集央行召開金融監理跨部會聯繫會議,借款人洽板橋聯合央行副總裁楊金龍、業務局長尤錦堂與會,全程由金管會主委陳冲主持,開了一小時,會中兩大財經部會均對海嘯後世界各國的監理機制,以及目前房價高漲,銀行房貸風險控管等做討論。
華南銀負債比限65%

日前央行總裁彭淮南曾對各銀行告誡,承做房貸要不要只看擔保品價值,借款人洽板橋聯合應評估貸款人的條件、所得來源及現金流量等,「因為擔保品價值(房價)隨時都有可能有變化」。
目前承做房貸,納入負債比概念者,如華南銀行,負債比限65%,即貸款人月薪10萬元,每月房貸本金及利息的總負債不能超過6萬5000元。
兩大財經部會認為,借款人洽板橋聯合穩定房市、控管銀行授信風險,除現行對房貸成數管控外,也擬將借款人收入佔負債比例,即負債比也納入考量,將貸款人償債能力列為房貸管控標準之一。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昨說,將調查全省民眾的收入情形,畢竟北中南部「所得與收入」差異很大。
李紀珠說,南北民眾的收入狀況不一致,如南部月薪6萬可以過得好,但北部就不一定,負債比的合理倍數還需要調查南北民眾的借款人洽板橋聯合收入狀況,才能夠制定。實際上,銀行對於無擔保貸款風險控管時,也將負債比納入放款的限制之中,限借款人收入的2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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